1.在产后4周内出现下列5项或5项以上的症状,其中必须具备下列(1)、(2)两项 |
(1)情绪抑郁 |
(2)对全部或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 |
(3)体重显著下降或增加 |
(4)失眠或睡眠过度 |
(5)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 |
(6)疲劳或乏力 |
(7)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 |
(8)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 |
(9)反复出现死亡想法 |
2.在产后4周内发病 |
结果解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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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解释 | 该诊断标准中许多指标具有一定的主观性,可能影响正确诊断。 |
参考来源 | 丰有吉、沈铿主编.《妇产科学》(八年制)[M]. 人民卫生出版社.2010年 |